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,更好地为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舒适、卫生的生活、工作环境,培养职工养成爱劳动、自觉维护绿化及环境卫生的好习惯,近日,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明矿政字[2014]70号文件《矿区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规定》,对公司及小港煤矿绿化责任区进行重新划分,由集团公司每月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评比一次,并进行奖罚、亮相。
评比依据绿化养护管理标准,采用排名制,由参加评比人员分别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排名,一个单位的排名位次相加为综合排名,排名第一单位奖励500元,记红星一枚(排名第一出现相同者对相同单位进行二次排名);排名末位单位罚款200元,记黄星一枚;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罚款500元并对责任区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。
现矿区绿化及责任划分办法已在集团公司及各矿推广实行。
(本报记者) |